6/27/2010

關於結婚、孩子。

在快到三十而立之齡,朋友經常打探本人結婚的意向、打算。

問她,她也尚未有此打算。

始終,這年代,養起自己不易;剛好養得起自己時,父母就從工作中退下來,人工一加一減,等於沒變。

而我很自私,怕小孩、怕失去每個周末,到時候被小孩佔據了星期六日,每天耗精神、時間照顧之餘,孩子熟好熟壞,也是未知之數。

因此,若有了小孩,就該給他最好。現在稍為精打細算的父母,自己首先搬到名校網地區諸如何文田、九龍塘居住。三、五歲已讓小孩上甚麼音樂、藝術、語言課;日常對著孩子只說英文。這樣的孩子年紀稍大,立即送到外國念書去,回來基本上已變成外國人,或者留港念國際學校。

我們一家人,不病不痛,沒甚麼三長兩短,生活才算平穩過得去;住的地區沒甚麼名校,孩子對著我只能廣東話,對著我父母更會學來滿口鄉下土話;星期六、日沒錢給他上甚麼音樂課,鋼琴肯定不有八級,空手道、抬拳道練得好不好就看他在學校遇到怎樣的黑份子。好命的,或者能考進本地大學。畢業後,找一份只得八千塊工資的工資,連自己的養不起,他怎麼可能再有他的孩子?